上海海事大学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春暖行动计划”方案-凯发网站

索取号:g010-0506001-2010-0001发布时间:2010-08-15发布部门: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21号)以及上海市教委《关于加强上海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根据《上海海事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海大学字【2006】405号)的要求,针对当前金融危机对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坚定信心,全力以赴,确保我校就业工作持续稳定,特提出“春暖行动计划”,抓住三到四月份的就业高峰时段推出“4个3”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整合部门资源,形成三个工作合力
        1、 将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服务范畴从现有的本专科学生扩大到全体在校学生,将研究生部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职能与就业指导中心实现无缝对接,形成服务合力。
        2、整合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的实习实践基地资源,将学生教学实习基地、暑期实习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有机结合,形成实践合力,学院积极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实习实践机会,提升毕业生的综合就业力和岗位适应性。
        3、将科研处的科研市场开拓与学生就业的市场开拓有机结合,形成市场合力,实现资源共享。
二、拓展就业内涵与外延,形成三个工作平台
        1、扩大职业发展教育平台
        (1) 进一步加大培养职业咨询师的力度,充实职业发展教育的师资队伍,将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课程列为必修课;建立班导师与学院职业咨询师、辅导员的联席会议制度,让更多导师参与到职业发展教育中来,让更多学生得到指导和帮助。
        (2) 创立学校、学院两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结合学院专业特色主动开展各类职业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拓展视野。
        (3) 与校外就业服务和留学服务机构建立战略合作联盟,扩展职业咨询的范围,拓展就业外延。
        (4) 将就业工作与学生心理健康和人格完善有机结合,积极关注就业弱势群体,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2、探索建立创业平台
        (1) 探索建立学校大学生创业园区,为学生创业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
        (2) 建立学生为导师课题服务的创业机制,鼓励更多的学生成为导师课题的后方基地(法学事务所、软件开发所、科技研究所、语言培训所、社会服务所、物业管理所等)。
        (3) 鼓励学校产业使用本校大学生,鼓励学生的创业项目挂靠学校产业公司,建立共赢战略联盟,鼓励和支持学生竞标学校的服务产业。
        3、完善信息平台
        (1) 尽快完善就业工作信息系统,畅通就业信息发布渠道,完善毕业生信息联系网络,确保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传达到每一个毕业生。
        (2) 建立社会信息收集机制,整合多方资源,达到资源共享(学校与学院、本科与研究生、老师与学生、校友与家长、企业与政府)。
        (3) 完善学院就业统计信息定期上报制度,及时跟踪毕业生就业动态。
        (4) 建立远程视频面试系统,连接民生路发展大厦和新校区,提供视频面试服务。
三、建立就业促进激励机制,落实三项工作制度
        1、 落实就业经费保障制度。学院设立就业专项经费,按照毕业生人数和生均50元(商船学院水上专业生均20元)的标准划拨至学院,用于与就业市场开拓和日常就业指导工作的开展。
        2、 建立就业工作奖励机制,设立就业工作特殊贡献奖,对提供信息的老师和学生以及社会人士、学生社团积极分子、创业并带动就业的学生、金点子录用人员、实习表现优秀师生等人员进行评比表彰。对就业工作突出,学院陆上专业就业率超过学校陆上专业平均就业率水平的学院进行奖励,提高学院就业工作经费划拨标准,每提高一个百分点,经费标准提高10%。
        3、 明确学院就业工作院长负责制的工作机制,完善学院就业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学院的内在动力,开拓就业和实习市场。
四、积极应对危机,力推三项活动
        1、  市场开拓活动:
        (1)三月份积极牵头成立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航运物流分会,以此为契机,推广完善会员单位调研机制、切实促进我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推进航运相关类企业对我校毕业生的引进工作,建立稳定的行业就业市场。
        (2)扩大就业市场的地域范围,组成学校市场开拓的三个工作组。分赴长三角、滨海新区、珠三角地区,建立与当地人事部门、航运等相关用人单位的密切联系,开拓市场需求岗位。
        (3)积极联系浦东新区和南汇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托政府资源和政策支持,引进需求岗位,举办区域性的联合招聘活动。
        2、  就业指导与服务活动:
        (1)将每年一度的就业指导服务月活动提前到四月份,集中全校力量,开展各类就业指导讲座、提供就业咨询、创业指导、开展职业实践活动以及各种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
        (2)各学院积极排摸毕业生就业状态,筛选重点帮扶对象,提供有针对性地就业指导服务;开展求职“一帮一”活动,鼓励每位求职成功的学生帮助一个困难的学生,协助收集就业信息,交流求职经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
        3、 积极动员、宣传活动
        (1)各学院认真学习国家、上海市的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如“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近期推出的“上海世博会见习计划”、“青年职业见习计划”等,做到人人知晓、落实到位。
        (2)各学院广泛动员,引导学生客观、理性辩证地认清就业形势,转变就业观念,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做好充分准备,积极主动就业。
   
上海海事大学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发布日期: 
201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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