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海事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海事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海海事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海事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海事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1年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为:
无男女比例限制;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 ||||||||||
八、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10号)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1年“专升本”。 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2021年4月14日(9:00-21:00)和4月15日(9:00-12:00)请考生登陆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
2.对于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我校协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 ||||||||||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测试办法 | “专升本”统一考试时间:2021年5月9日 上午09:00~11:00 高等数学 下午13:00~15:00 专业综合 下午15:30~17:00 计算机笔试 说明:计算机笔试大纲参照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大纲,未获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需参加计算机笔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考试地点:上海海事大学新校区(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第二教学区,具体考试教室详见准考证。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高等数学专业综合分组成。 二、依据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录取。 三、同分规则:按高等数学、英语四级分值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50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1200元/人·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报名考务费标准 |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2】8号、(沪财费【2002】8号)。 考生需于2021年4月26日至27日通过网上缴费66元(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科×2)。如需参加计算机校测的考生,需另外收取26元考试费。 具体缴费及退费办法详见上海招考热线网站通知,请考生按时缴费,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多项奖学金、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38284080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凯发网站官网: 招生处(办)凯发网站官网: 咨询电话:021-38284395 | ||||||||||
十六、其他须知 | (一)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4月29日起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准考证下载通知,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查验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小语种考生若经市教委审批同意参加“专升本”,则其英语四级认定为及格成绩,即425分。 |